很多时候,螺丝或者莫兰特这种球员都是不惜自己的天赋,只求一时之快打球的球员,完全可以规划好职业生涯非要用废为止。.

罗斯这种打法就是用身体去换自己的曝光度,能快速吸引球迷关注,但是不考虑自己身体能不能承受.

罗斯,是我看球几十年唯一走眼的状元,那年我一直看好比斯利。观看罗斯的公牛首季,也确实一般,虽说比斯利也是起起伏伏。后面的罗斯确实是风驰电掣,无所不能,圈粉无数。.

12年季后赛,季后赛对阵伊格达拉领衔的76人,最后还剩两分多钟吧,领先十几分,还死死把玫瑰按在场上,希伯杜太费人。

巅峰的罗斯,他的速度还有空中做动作的幅度,是独一档的,就是那种当时不咋看球的都能看出他和别的黑人不一样。.

罗斯不会保护自己的身体,真把自己当机器了。莫兰特更像是艾弗森与罗斯的结合体,小个子太喜欢突破很容易受伤,只有像库里、保罗、特雷杨等球员打球才能延长职业生涯。。

他就算是受了两次膝盖大伤之后 实力也不差呀 只是伤病没断过 后面小球时代没三分 就不是很吃香 而且任何人这个心态早崩了 罗斯生涯后期还练出三分 一直都是不错的第六人 还很谦虚 非常值得尊敬

人为什么是人,就是因为身体这玩意有磨损啊 天赋异禀可以让你像个神,但是终究不可能一直这么快。 我当时看罗斯就感慨,一个人怎么能不减速变向,这膝盖是钛合金做的?.

我要是有这爆发力,肯定只再有必要的时候去用,而不是用作常规武器,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作为主要得分手段,不然再好的车,一直急加速也开不久,还是持久比较重要,才能坚持到总冠军的时刻。